介绍: 本标段为本项目的第15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70+400~K75+400。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m。设计荷载:桥涵、路基:公路—Ⅰ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100KN;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大、中、小桥梁涵洞1/100(特大桥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