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因此,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 1.1 集团总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人员: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分管安全)、工程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经济部经理、安全处长、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工程处长、物流中心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劳务中心经理、统计处长、保卫处长等;集团以文件形式下发项目部。 1.2 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人员: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人事)、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安全处长、工会主席、人事处长、财务处长、材料处长、客户服务中心经理等;集团以文件形式下发项目部。 1.3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人员: 项目经理部经理、项目经理部副经理(生产)、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安全员、项目经理部施工员、项目经理部质检员、项目经理部材料员、项目经理部安全资料员、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管理员、项目经理部预算员、项目经理部财务人员、项目经理部急救员等;(工地存档,其中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责任制悬挂于办公室或会议室)。 1.4 劳务(专业)分包及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人员:劳务工长、劳务技术负责人、劳务安全员及各班组长等。 1.5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工种: 电工、木工、瓦工抹灰工、石工、架子工、模板工、钢筋工、砼工、打桩工、油漆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客货两用电梯、起重工、场内运输车辆司机、机械修理工、起重指挥工、防水工、管道工、电气焊工、安装电工、普通工、炊事人员、门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