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落实“质量、工期、安全、投资、环保、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根据《标准化指挥部实施办法》,制定了我指挥部所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1 安全生产 1.1 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应齐全,管理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并符合现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2 施工操作人员熟悉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1.3 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应健康,凡患有不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1.4 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5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规范地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指挥部、监理单位人员的安全帽应和施工单位相区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相应区分(按照《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执行)。 1.6 施工机械(具)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 1.7 施工现场应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 1.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8.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多级配电。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按“多级配电逐级保护”设置漏电保护。 1.8.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