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四、管理办法 1、项目经理部现场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品质管理中心联合对专项施工技术、安全方案进行确认机制,现场工程师负责安排供方、监理按此实施并检查监控。工程管理部品质管理中心对此进行质量标准监控、操作监控、管理监控并对实施情况、质量情况、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并信息通报。 2、工程管理部品质管理中心根据品质管理制度开展实测实量工作,对于实测实量检查结果连续两次合格率低于90%的总包标段,工程管理部发工程停工整改令给**项目经理部,并三天内重新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发复工令。相关处罚办法将按照《沈阳公司2011年分级拉闸制度考核办法》(需要收集)执行 3、工程管理部品质管理中心在各分部分项质量检查中,对照总包或分包单位报送的技术质量方案或合同、行业、国家规范的有关规定,发现其工艺质量、成活标准质量不合格率超过15%的,要给予项目经理部该总包分部分项工程下停工整改令或质量风险拉闸并通报工程系统全体,待项目经理部申请并经质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复工或质量合闸处理。相关处罚办法将按照《沈阳公司2011年分级拉闸制度考核办法》执行 4、工程管理部品质管理中心定期对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专项检查。项目工程检查后,在项目总结会上及时汇总施工单位各方存在的问题及提出施工单位需注意的问题,每双周将发现的问题在要求项目经理部和总包整改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并通报工程系统全体,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项目要对其进行工程系统内通报批评。 5、工程管理部品质管理中心每日发布的查验评估报告,要求各项目部在两日内给予整改回复,对于每双周、月度、季度工程质量检查排名靠后的项目须在3日内向工程管理部上报整改方案,品质管理中心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进,对于未及时给予回复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进行问责,相关处罚办法将按照《沈阳公司2011年分级拉闸制度考核办法》执行 6、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对所有在建项目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排名,对于排名靠前的项目及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与奖励,相关奖励办法按照《沈阳公司2011年工程管理激励考核办法》(需要收集)执行。 7、定期在总经理例会上通报各项目检查结果和排名。 本制度的编制和解释工作归工程管理部。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