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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之安全工程论文

 一、运行管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熟经验

㈠健全五级管理网络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制定了《庄浪县农村人饮工程群众参与式管理办法》,让用水户直接参与工程管理,以受益乡村为单位,探索建立了县水利管理总站—乡镇管水委员会—水利管理站—村群管小组—受益农户“五位一体”的管理网络,积极探索出了一条群众参与式管理的新路子。在各级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划分上:管理总站负责协调各管理单位调配水量、监控水质、抢险抢修、校验水表;督促各管理单位计收水费,加强财务管理。乡镇管水委员会负责管理维护本乡镇内的饮水工程设施,在每年春、秋两季组织群众定期维修,并组织群众抢险抢修;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案件;在各村建立群管小组,落实群管人员报酬。乡镇水管站负责各自辖区内水源工程、上水工程、机电设备、供水主管道等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合理调配水量,监控水质安全,保证正常供水;按月计收水费,推行政务公开,查处水事案件,维护用水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确权划界标准,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群管小组负责管护本村的主、支管道及控制本村供水系统的闸阀井、蓄水池和减压阀等工程设施,保证本村供水正常、水质不受污染,做好其他与供水有关的工作。用水户负责各自进户工程的管护,按规定交纳水费,对管网出现漏水等问题及时向管理单位或群管小组报告;积极参与本村社供水管网维护、水毁工程抢修等工作。㈡加强水质化验检测严格按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进行采样化验分析,确保饮用水水质达到饮用标准。由县水务局委托县卫生监督所每月分别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抽检一次,水利管理总站化验室每月自检三次,各水厂对出厂水质进行日常检测化验,通过层层把关、增加检测频次,确保了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㈢合理调配水量由水利管理总站牵头,按照各工程的实际供水能力、各辖区所辖户数,在年初制定合理的供水计划,正常情况下严格按计划执行。遇到季节性、区域性缺水情况时,充分发挥各工程联网运行的优势,水量相对盈余的工程补给水源短缺的工程,通过对水量进行均衡分配、调余补缺,有效提升了供水保证率,满足了群众吃水需求。㈣人饮工程水毁赔偿机制日趋成熟一方面,建立了饮水安全工程人身财产保险制度。庄浪县从2006年推行人饮工程用水户人身财产保险,发生水毁事故后,用水户及时报知辖区基层站,由水管站上报水利管理总站联系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勘察、照相、收集资料,依照投保档次(2014年投保分10元/年、20元/年、40元/年三个档次,对应赔偿的最高限额为10000元、20000元、40000元),损失在最高限额内的按损失值理赔,超过最高投保限额的按最高限额理赔。这一办法的推广,有效降低了用水户人身财产损失,也减轻了水管单位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建立了水毁工程赔偿联动机制。水毁事件关涉群众生命财产和切身利益,需要各部门共同行动,通过建立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才能最大限度降低群众损失。在庄浪县发生水毁事件后,用水户所属乡政府借助危房改造项目筹集一部分、保险公司按照投保额理赔一部分、水务局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补助一部分,这一联动机制的形成,有效减轻了用水户的水毁损失。㈤开展管护合同签订工作为充分发挥群管组织在人饮工程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村社和用水户的管理范围和职责,按照“五位一体”管理的要求,组织各水管单位与辖区内用水户签订《人饮工程进村入户管护合同》,2013年共与328个村社签订6.23万份合同,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有效增强了群众参与人饮工程管理的责任性和主动性。㈥加强水源保护庄浪县的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大多位于关山林区涵养林水源地、水洛河流域的富水区和水库水源。水源保护按照就近原则,由当地水管站安排管理人员管理,水源保护设施按水源类别不同,采取了不同保护措施,对关山林区涵养林水源进行了全面封闭,在醒目位置书写保护水源的标语,设立了警示牌,确定了专人管理。对河道取水的水源地,从河道上游10千米到下游5千米范围内,划定了保护范围,严禁堆粪、打井、爆破和办大型养殖场。在大口井上安装了防盗井盖,周围设立了铁丝围栏,管理房安装了防盗门。对水库取水的水源地,在库区周围设立了铁丝围栏,在醒目位置书写保护水源的标语,设立了警示牌,从源头上预防了牛羊放牧、乱排污水等污染水质问题的发生。水源保护所需经费来源均为县财政返还的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是工程季节性缺水问题比较突出。以水库为水源的工程水量相对稳定,以涵养林为水源的工程,水量受气候影响较大,在干旱时节,容易出现水源出水量不足、水眼位移等情况,导致下游供水不连续。二是维修经费短缺,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障碍。近年来的工程维修经费主要靠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整合资金,随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完毕和水管单位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体制的执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来源缺少途径。三是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社会化程度不高。群众管水组织报酬落实没有渠道,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群管组织的管护职责没有落实到位。四是早期建成的一些的人饮工程,受当时资金、技术等条件限制,设计标准低,供水管道管径偏小,调蓄能力弱,虽然有水可供,但由于输水能力有限,上游水源无法正常输送到用水户,造成管网末梢缺水或无水,需要进行更新改造。

三、对策及意见

一是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水利的投入,进一步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积极拓宽水利建设基金来源渠道,推动完善政府性水利基金政策。二是强化基层水利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水利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明确岗位要求,实施按岗聘用,防止人浮于事。探索大学生“基层水官”制度,对有基层水利工作经历的人员,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的涉水岗位和水务局要优先招录。三是积极培育群众管水组织,落实群众管水责任。让群管组织参与到从水源到工程到田间,从供水到收费的全过程全方位管水服务工作之中,推进水利工程管理社会化,与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相匹配。四是建议设立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岁修经费。庄浪县的财力十分有限,群众收入也很低。作为服务“三农”的水利工程,要解决好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单靠地方财力和群众,确实存在极大困难,建议上级设立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岁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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