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按照“87号文”,对危大工程分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编制专项方案)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对于超过一-定 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