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9.1.2 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人员遵章守纪,施工场区道路畅通,施工材料置放有序,施工机械定点停放,作业场地工完场清,场区安全标识齐全,生活区域清洁卫生。 本工程文明施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9.2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项目部拟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施工工区负责人组成的项目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对项目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决策、处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工地综合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整治工地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秩序; 2)定期召开项目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例会,听取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施工队有关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情况汇报,掌握工程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动态,研究当前突出的重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问题; 3)实行日常小组成员现场轮流值班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日常施工中突发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问题。 项目部设立项目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安全环保科,负责项目日常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订项目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深入施工场所检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状况,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和人员的不文明行为,并对不文明现象提出整改意见; 3)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尘、毒、噪、放射性进行检测; 4)做好日常文明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分类建档,及时上报有关文明施工资料; 5)负责对项目部所属各单位的年度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