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应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明确工区施工负责人。 2、施工现场应布置“五牌一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 3、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加以区分,劳动保护用品要穿戴齐全,安全管理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5、对施工现场的水、电等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讯线等管、线、路布置应整齐美观。 6、对于现场液态、固态等各类弃物,要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于生活用水水源附近,禁止擅自掩埋或焚烧。 7、施工现场应有防止大气和噪声(振动)污染,水土保持和其他保护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临近居民区施工时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CB12523--90)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进行监测。 8、采用粉状材料对路基填料进行现场拌和施工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条件下作业。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杨尘措施,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考虑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9、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沟进行探测,并标出显著位置,加以保护。 10、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管线、电缆、光缆等进行迁移;无法迁移的,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采用防护措施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