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二)必要时在施工红线内,作240围墙与周边隔离。外墙抹灰刷白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邻街工程必须搭设封闭通道或封闭棚才能施工。 (三)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四)施工场地需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五)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六)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 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 (七)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八)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100元。 (九)工人进场,按身份证进行登记造册,并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防止作案人员混编入民工队伍中间。 (十)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十一)材料堆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模板、脚手架等按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十二)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 (十三)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十四)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设置厕所并派专人打扫。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建立食堂卫生责任制,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生活垃圾的存放设有专用容器并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 (十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 (十六)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 四、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新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二)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三)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四)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五)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六)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七)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八)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九)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十)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十一)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十二)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十三)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十四)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十五)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 (十六)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十七)遇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十八)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五、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一)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民工生命安全负责,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系。 (二)一切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凡违反规定或冒险作业,发生伤亡事故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自己负责,与他人无关。 (三)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生安全,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四)塔机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凡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人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塔机工负责赔偿。 (五)钢模、塔机、砖工等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或材料损失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肇事者全部赔偿。 (六)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违反规定罚款10~20元,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自己完全负责,与他人无关。 (七)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10~50元,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八)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赔偿一切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九)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 (十)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和物品损失者,由肇事者承担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民工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