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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1.相关专业学院要组织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由教学院长担任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各系设分委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不小于5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但其中至少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需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应由主管院长批准。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首先交指导教师详细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向院答辩委员会提出能否参加答辩的意见。学生必须在答辩前3天将毕业论文全部材料和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交系答辩分委会。由答辩分委会把材料转给合适的教师审阅,该教师阅后要写出评阅教师意见给出成绩。

  对未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太差的学生,答辩委员会(或分委会)可做出不准其答辩的决定。不能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答辩学生自述时间为15分钟,回答提问时间15分钟。

  答辩学生要自述该设计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和改进意见。在自述中要出示有关报告、图表、数据或实物。重在考核学生的组织与表述能力。

  自述后,答辩小组成员应围绕毕业设计课题内容进行提问。要求答辩学生回答。重在考核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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