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风机、消防水泵等二次线路的设计
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第8.6.3.5条规定,对于突然断电会导致因过负荷而造成的损失更大的配电线路不应装设切断电路的过负荷保护器(如消防水泵的供电线路等),但应装设过负荷报警电器。如排烟风机、消防泵、喷淋泵等的控制。只有当二台电机互为备用时及双速风机慢速运行时(为非消防工作状态),热元件电器才可以作用于停机,当双速风机高速运行为消防工作状态时及排烟风机、消防水泵等单机运行时均不能作用于停机,只能作用于信号,有些设计人员往往没有注意这一点,不论什么情况与状态下,在二次线路设计中均把热元件电器作用停机这是不对的。笔者认为,最简便的办法是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图集或省标。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省标《消防报警联动控制系统设计及安装2002浙D5》很快面世。这样设计人员,既省事又可靠。何乐而不为?
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与消火栓按钮的功能区别及设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与消火栓按钮的功能是不同的,消火栓的设置是由给排水专业确定,因此消火栓按钮只能设置于消火栓上,其功能是: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显示启动按钮的位置,在民用建筑中,未设消防控制室的工程中,当采用DC24V消火栓按钮时,应在消火栓泵控制箱内设DC24V的电源,把消火栓按钮的直接启泵控制信号与显示信号,经DC24V线路传输至消火栓泵控制箱内,再经DC24V中继器转换后接至自动启动泵的控制回路中。这就是用按钮常开触点并联或用常闭触点串联启泵的传统式接线。当设有消防控制室时,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当采用总线编码模块控制时,还因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这就是说在消防控制室应设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手动直接控制盘,用总线及多线制线路,直接传送到消防泵控制箱内的自动、启泵、停泵控制回路中,并把消防泵的运行状态和消防电源运行情况等信号返回到消防控制室的手动控制盘上显示,这是通过总线或多线启泵、停泵,并接收其反馈信号的最合理,最可靠的接线方法。
手动报警按钮的功能,仅仅是作为火灾时报警之用,它是由电气消防设计人员设置。“规范”规定,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和明显便于操作的部位。例如:
①各楼层的前室应作为手动报警按钮的首选部位,其次是电梯厅前室,因为前室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的必经要地,也是人流密集场所,因此便于火灾时及时报警。
②“规范”中所谓的公共活动场所,笔者认为除上述各前室之外,如大厅、门厅、餐厅、多功能厅等及主要通道与走廊都是人员来往和停留密集地方,也是疏散通道的主要出入口,因此这些公共场所要设置相应的手动报警按钮。
三、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报警装置的设置
“规范”第5.4.1条规定,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那么,设置了火灾应急广播后,是否还需要设置火灾报警音响装置呢?对此众口不一、争议颇多,在此笔者认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具体场合,区别对待,例如,一般的写字楼、医院的住院部等环境较为安静的场所,就可以不设火灾报警音响装置,若装了音响报警器反而听不清消防应急广播,延误了人员的疏散。若在噪声较大的场所,如商场、大餐厅、娱乐等以及其它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宜增设火灾报警音响装置,同时要求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并且在控制程序中,报警装置因在火灾确认后,采用自动或手动统一对火灾相关的区域发送报警,报警时间应合理整定,不宜过长。一当停止警报器后应迅速联动火灾应急广播,及时地播放疏散指令。
在区域报警系统中或面积较大,人员稀少的仓库、车库等场所,可以不设应急广播,但应装设火灾报警音响装置。
四、消防联动控制中应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规范”第6.3.1.8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现在各级消防部门均要求自动切断非消防电源和接通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对此,有的设计人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认为在高层民用建筑中各防火分区或各楼层的非消防电源箱中,应装设火灾时能切断电源的消防联动装置,同时应接通相关的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若多层建筑中,设有低压配电所,且规模不大,在低压配电屏出线回路就能区分防火分区和非消防电源时,也可以直接在低压配电所,低配屏中在各有关回路上装设切断非消防电源的联动装置。
另外,当非消防电源为一级负荷或重要负荷(计算机中心电源)时,笔者认为不应切断为好,在某些人员密集的场所,如突然停电,会引起人员恐慌和意外事故发生,最好是延时切断。
五、在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11.0.5条规定,“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