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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集电线路专项安全施工措施

  • 资料大小:194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7-11-23 22:40
  • 发布作者:rsl23892341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本工程自各风机箱变起,至110KV升压站35KV配电柜止,架空线路亘长12.45Km。导线型号为LGJ-240/30、LGJ-120/25。全线架设双地线,地线型号为GJ-50型钢绞线,通讯采用ADSS光缆。 3.7.1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3.7.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7.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3.7.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3.7.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7.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3.7.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 3.7.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3.7.9临时工棚等设施搭设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7.10项目施工,生活用火,用电都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动火证制度。 3.7.11在具有火灾险情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如需要动用明火,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7.12食堂的炉灶应做到人走火灭的原则,对炉灶和电源及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7.13职工宿舍,各办公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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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集电线路专项安全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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