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干燥、无机械损伤的室内及室外挑檐下的电气照明明配线工程。弹线定位应符合以下规定:1 线路与其它管路应避免相遇;接近敷设时,其最小距离应符合3-1、表3-2规定。2 导线在转弯、分支和进入电气器具处,均应装设支持件固定。采用瓷夹板或塑料夹板配线时,支持点与转弯中点、分支点和电气器具边缘的距离为40~ 60mm。3 导线沿室内墙壁顶棚敷设时,其支持件固定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表3-19规定。4室内敷设的导线与建筑物表面最小距离在瓷(塑料)夹板配线时,应不小于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