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 1.行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拖挂装置、制动气管、电缆接头等连接良好,且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2.运输超限物件时,必须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限部分白天应插红旗,夜晚应挂红灯。超高物体应有专人照管,并应配电工随带工具保护途中输电线路,保证运行安全。 3.拖车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应制动并用三角木楔塞紧。 4.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25°。 5.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应由机长或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指挥的拖车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应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 6.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起重臂应拆短,使之不超过机棚最高点,起重臂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拖车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7.装运推土机时,当铲刀超过拖车宽度时,应拆除铲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