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提高浙江省农村污水治理技术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过程中产生的运维废弃物收集、分类及处理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除应按本导则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导则的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固体清掏物、油脂、粪便、剩余污泥、湿地植物、绿化植物、废弃设备材料、化验室药剂和废液、其他运维杂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