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生活给水系统 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内的饮用、盥洗、洗涤、淋浴等日常生活用水所设的给水系统称为生活给水系统,其水质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2.生产给水系统 为工业企业生产方面用水所设的给水系统称为生产给水系统,如冷却用水、锅炉用水等。生产给水系统的水质、水压因生产工艺不同而异。 3.消防给水系统 为建筑物扑灭火灾用水而设置的给水系统称为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不高,但必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保证足够的水量和水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