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般规定: 消防水源(术语):是指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作为消防水源,并宜采用市政给水;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