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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探讨

简介: 针对高层商住楼消防用水量的特点,提出住宅层的喷淋系统可以利用消火栓系统消防泵的观点,并介绍在实际工程中应用的做法。
关键字:高层商住楼 喷淋系统 消防泵

中图分类号:TU97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 1000-4602(2000)09-0027-02

  在最近几年广州市的商住楼设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是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对一类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公共走道部分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过去,设计人员对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以下简称“高规”)中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范围第7.6.2条的理解是把住宅排除在外的。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的常规做法一般采用全楼设消火栓灭火系统,裙楼和地下室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此,喷淋泵的扬程选择是较低的,功率也较小。在实际工程中曾遇到这样的例子:某幢28层的商住楼在消防验收时,公安消防部门要求住宅层的电梯和走道增加喷淋系统。为此业主不得不增加消防喷淋泵,在梯间安装消防喷淋管道和喷头。结果不但增加了工程造价,也影响了电梯厅的美观及工程进度。
  根据“高规”第七章第二节对消防用水量的规定可知,一类高层住宅楼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0 L/s,而一类高层商住楼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二者相差了一倍。以一幢30层 的住宅楼和一幢相同高度的商住楼(24m以下裙楼为商业用途,其上为住宅)为例,来分析一下它们的火灾危险性。对于商住楼的裙楼,如作为商场、餐厅等用途时,由于其装修豪华,具有中央空调系统,可燃物较多,火灾的危险性较大。发生火灾时,需要的消防用水量也较大。但裙楼建筑高度<24m,处在消防车的扑救范围之内,可以得到外部支援。只要 初期火情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就容易扑救。所以,增加裙楼部分的消防供水量和在裙楼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显得很有必要。对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笔者以为与纯住宅楼可以相同看 待。但是在消防设计时,商住楼的消火栓系统是按40 L/s设计的,而普通住宅楼是按20L/s 设计的,显然前者的消防用水量在住宅层时是有富余的。那么,消防部门要求在住宅层电梯 厅和公共走道设置喷淋系统,就可以利用这部分富余的消防水量,也就是说住宅层喷淋系统可以借用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泵,并且总消防用水量不变。
大多数塔式住宅楼的住宅层的每层电梯厅和公共走道一般安装5~8个喷头就可以满足要求了 ,约折合一支消防水枪的用水量,加上20 L/s的消火栓用水量,住宅层的消防用水量不会超 过40 L/s。但住宅层喷淋立管宜独立设置,在首层设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设在值班室附近 。如果以每层5个喷头计,整幢住宅层的喷头不超过150个,显然这个系统很小。为了降低工程造价,笔者以为可以省去每层的水流指示器和控制阀门,而在立管底部装一总控制阀和水流指示器。一旦楼层发生火灾,喷头爆破喷水灭火,则湿式报警阀后水力警铃会发出报警信 号,而且每层的感烟探测器也会发出火警信号,指示火警地点。如果喷头误爆,则水力警铃也会动作,指示值班人员去巡查误爆地点。
  对于纯住宅楼的一类高层建筑,如果住宅电梯厅和走道也被要求作喷淋保护,笔者以为喷 淋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也可以合用消防泵,只是要适当调整消防泵的流量,即附加每层几个喷头的流量即可。考虑到喷淋系统的作用时间与消火栓系统不同,泵后的管道应分开设置,以便当火灾时间>1h后切断喷淋系统的供水。对普通住宅楼而言,只要屋顶消防水箱高过最高层消火栓7m,就能满足最不利点喷头最低工作压力≮490kPa的要求。因此,整个消防系统就无需设稳压泵。
  为了保持住宅电梯厅和走道的美观,当不设吊顶时,可以采用边墙式喷头,喷淋管道暗敷墙中。在喷淋系统的最高层末端宜设试水阀和压力表。
  综上所述,在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时,住宅层的喷淋系统可以利用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泵,而无需单独设喷淋泵,从而节省了投资和减少泵房占地面积。当住宅层只在电梯厅和公共走道安装喷淋系统时,每层只有几个闭式喷头,建议只在喷淋立管底部安装控制阀门和水流指示器,而无需在每层设置。

  参考文献:
  [1] GB 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电话:(020)85516734 85516735
  收稿日期:200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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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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