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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给水的辣些问题如何解决?

摘要:城市消防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衡量一个城市、地区现代化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从城市消防给水的安全可靠性要求出发,分析了当前城市消防给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初步的消防给水规划对策。
  关键词:公安消防;城市规划;消防给

一、消防供水现状概况
1.消防水源。城市消防水源主要有三类:①城市给水管网上设置的消火栓、水鹤;②消防水池、水井、喷水池、水库等人工水体;③河流、湖泊、池塘、溪沟等天然水体。其中第一类水源是最主要的消防水源,其它水源是辅助水源。
目前,九江市的城市给水系统一般采用统一给水系统,即生活、生产、消防用水共用同一管网输送。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缺水问题一直困扰着城市,消防水源分布不均。
2.城市消防给水管网。利用城市给水管网及其消火栓仍是城市消防的主要给水水源。完善、合理的给水管网将为消防用水提供有力的保障。九江局部地区管网的输水能力不足,无法保证消防用水所需的水压、水量,这些地区主要包括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部分地势较高的地区。在旧城区,由于历史原因,管道的布局不合理,输水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和人们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而且管道陈旧,使用50年以上的管道423km。漏损情况严重,九江市现状供水管网漏失率约为18%,已不能满足旧城区消防用水的要求。
3.室外消火栓。通过室外消火栓取水灭火仍然是国内外消防通用的基本措施。九江市室外消火栓数量不足,缺口很大,成为消防供水方面一个突出的问题。在一些旧城区,居民房屋密集地段甚至主干道上消火栓间距仍不能满足120米的规范要求。
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消火栓未按规范要求施工进行施工,有的地下阀门没有明显的标志,有的人为破坏或年久失修而不能使用,有的是因城市建设或道路改建而被埋、被圈占或擅自拆除。
4.人工水体和天然水体。城市内的人工水体和天然水体,如消防水池、喷水池、水井、水库等,是城市消防用水重要的备用水源,应该加以重视这方面的建设管理。
有部分重点消防单位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池,有的虽然设置了消防水池但水池容量不够。一些水池或水井在建筑群中间,消防车无法取用。在旧城区、居民房屋密集地段,供水管道管径偏小,而且管道陈旧,不能满足消防加压要求。而在这些地区目前大多没有设置可作备用水源的公共消防水池。

  二、消防供水规划
1.消防用水量。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九江市城市消防用水量中心城区同一时间发生3次火灾,一次火灾用水量100升/秒,共300升/秒。消防用水量为3240m3。庐山区同一时间发生3次火灾,一次火灾用水量90升/秒,共270升/秒,消防用水量为2196m3。浔阳区同一时间发生2次火灾,一次火灾用水量35升/秒,共70升/秒,消防用水量为252m3。该用水量在城市供水管网新建、改建时应予满足。
2.消防水源。(1)市政消防水源。九江市城市消防供水以城市自来水供水系统及再生水供水系统为主要水源。(2)消防备用水源。为保证自然灾害、战争、事故等城市管网供水中断时消防用水需要,应充分利用海、河、湖、池塘、水井及地下坑道等自然水体或人工水体作为消防备用水源,并修建相应的固定取水点和取水通道,以多渠道保障消防供水。
3.消防给水系统规划
(1)消防给水系统。城市消防给水为生产、生活、消防合并的给水系统,为了保证城市各个地区扑救火灾时的用水量,规划要求:依据城市供水规划,统一改造城市供水管网系统,合理确定城市供水干管的管径。在旧城改造中,改善老区供水条件的同时,按消防规范改造、完善消防设施。在新区建设中,供水管网建设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按消防规范建设消防设施,确保消防供水双水源。
城市的给水管网水压平时一般可以满足消防要求,但在一些地势较高的地段、旧城区和管网末梢供水压力往往不能满足消防要求。针对目前采用的低压消防体制,建议在供水压力较低的地区和特别重要的地区,结合成片开发建设或改造,建设集中加压泵站及相应的给水管网,并且最好与生活、生产用水加压泵站合建,贮水池兼作消防水池,节约投资,保证水质。
(2)消防给水设施
a.消防水池。在城市规划和开发建设过程中,消防水池宜结合城市广场或大型公建前的喷水池、公共绿地和公园内的水池等设置、建设,这样既可美化城市环境又可作为一种消防补充水源。要利用地形建设高位消防水池、大型公建和高层建筑必须配建消防水池。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消防给水不足、消防通道不畅地区,应修建消防储水池,消防储水池的容量根据消防规范要求设置,容积大约150-300立方米。规划建议在设有或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泵站的地方,应结合泵站修建相应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池水源可取自市政给水管网,也可取用天然水体。消防水池最好与生产、生活用水水池合建,并要求不仅作为自用,当临近建筑或地区发生火灾时,也能通过附设的管道、消火栓、取水口等取水扑救。消防水池当与生活、生产用水水池合建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用水量。
b.市政消火栓。规划要求加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市政消火栓间距一般不得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宽度在60米以上的道路应在两侧均设置消火栓。城市道路交叉口5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消火栓。新、扩、改建的城市道路应同时按消防规范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住宅小区及其它成片开发的建设区,内部均应配套设置市政消火栓。对一些高层建筑、工业厂房和重要建筑,应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室外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规划区内市政消火栓的型号、规格尽量统一。
重视室外消火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城市消防部门应和供水、建设等部门协调好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上的关系,把已建的消火栓纳入统一管理、维护,明确责任分工,并成立专职机构,负责检查和维护,建立卡片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测,对损坏的消火栓应及时维修,确保消火栓的完好率,随时处于备战状态。消火栓的移动或拆除必须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c.消防水鹤。市政消火栓的设置距离,是按照八十年代解放143型消防车的供水性能标准为依据确定的。现在城市消防水源条件发生了变化,而消防车的速度和供水性能有了极大的提高。城市繁华道路两侧多为大型共建和高层建筑,市政消火栓直接灭火的功能受到限制,市政消火栓的实用性受到挑战,而消防水鹤则凸显出强大的优势,消防水鹤的特点是管径大,流量大,能够快速、不间断地供水,消防水鹤是城市消防供水发展的方向。
在市内商业中心区安装消防水鹤,能有效地解决市政供水不足,加水速度慢、初起火灾不能得到快速、有效控制等诸多问题。它是快速扑灭大型商场及高层建筑火灾、遏制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的重要保障。

  三、结束语
城市消防规划指导着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其中城市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更是不可缺少、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城市消防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中,必须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给水规划,考虑到经济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超前性的要求,以确保城市消防用水的安全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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