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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消防规划中给水规划的探讨

 摘要:从城市消防给水的安全可靠性要求出发,分析了当前城市消防给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初步的消防给水规划对策。 

关键词:消防给水规划 城市消防给水 
 
  近年来,我国火灾特别是重大火灾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统计:1997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火灾)140028起,死亡2722人,伤4930人,直接财产损失15.4亿元。也就是说,中国每天都有427万元被烧掉。1998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火灾)142326起,死亡2389人,伤4905人,直接财产损失14.4亿元,同样,每天都有400万元被烧毁。1999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火灾)179755起,死亡2744人,伤4572人,直接财产损失14.33亿元。全国每天也有近400万元被烧掉。这些生命财产损失惊人的火灾频繁发生的原因不仅与消防对象(易燃易爆设施和物品)有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城市消防设施建设滞后跟不上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关。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
  消防设施包括了消防站点、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及消防供电等方面。在许多城市总结火灾原因时,往往涉及消防水源缺乏导致小火酿成大火的问题,更显消防供水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因此,消防给水规划是城市消防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
 
  城市消防水源主要有三类:①城市给水管网上设置的消火栓;②消防水池、水井、喷水池、水库等人工水体;③河流、湖泊、海洋、池塘、溪沟等天然水体。其中第一类水源是最主要的消防水源,其它水源是辅助水源。
 
  一、城市消防给水存在的问题
  1、城市水源
  目前,我国的城市给水系统一般采用统一给水系统,即生活、生产、消防用水共用同一管网输送。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缺水问题一直困扰相当一部分城市,有些城市甚至生活用水有时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消防用水了,如西北、华北地区。缺水将直接导致城市消防用水没有可靠的保障,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往往因消防用水不足使消防部门陷于被动,大大增加了扑救难度。
 
  2、城市消防给水管网
  就国内外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利用城市给水管网及其消火栓仍是城市消防的主要给水水源。完善、合理的给水管网将为消防用水提供有力的保障。
 
  现在城市局部地区管网的输水能力不足,无法保证消防用水所需的水压、水量,这些地区主要包括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部分地势较高的地区。在旧城区,由于历史原因,管道的布局不合理,输水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和人们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而且管道陈旧,漏损情况严重,不能满足旧城区消防用水的要求。如思明市的思明区、鼓屿区、火车站一带和全州市的思明路、香港路、青年路一带,道路狭窄,建筑密度大,建筑防火等级低,给水管网大多为枝状,且管径较小,管网内调水灵活性很差,存在水量不足或停水现象。有相当一部分管道陈旧,质量低劣,承受不了高压水流的冲击,当扑救火灾要求管网加压时,受到很大的限制。在城市边缘的城乡结合部,如全州市的草寮尾一带,缺乏统一的规划建设,管理混乱,违章建筑密集,建筑防火等级低,给水管网一般为枝状,很多管道为临时管道,甚至是私接管道,没有考虑消防用水,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在地势较高的地区,如全州市的石龟头一带,没有修建集中加压泵站,水压不能达到消防要求。给水管网结构不合理,安全性差,调度困难,爆管事故频繁,不利于消防供水。
 
  此外,由于城市发展迅速,人口急剧膨胀,且分布不均衡,再加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用水量增加,有些城市在规划给水管网时,采取的用水标准偏低,规划的管径跟不上发展的需要,管网扩建、改建速度也跟不上,难以保证消防供水。
 
  3、室外消火栓
  通过室外消火栓取水灭火仍然是国内外消防通用的基本措施。我国城市室外消火栓数量普遍不够,缺口量大,成为消防供水方面一个突出的问题。思明市岛内虽已有一千多个消火栓,但在一些旧城区,居民房屋密集地段甚至主干道上消火栓间距仍不能满足120米的规范要求,如厦禾路东段靠近火车站一带、湖滨南路、文园路、坑内路等。全州市区现有道路总长为61.87公里(94年统计数据),按规范规定,全州市区应设515个消火栓,97年底市区的消火栓只有272个,远远不够,如在长度为1070米的思明路仅设2个消火栓。由于缺乏消火栓耽误扑救火灾引起的损失是相当惊人的,如全州市南坑路中段粮食批发市场1995年7月4日发生火灾,就是由于该地段没有消火栓,水源严重不足,火场供水得不到保障,从而延误火灾的扑救良机,造成235.47万元的重大损失。因此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市政消防供水系统是十分必要的。
 
  室外消火栓的维护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消火栓未按规范要求施工进行施工,有的地下阀门没有明显的标志,有的人为破坏或年久失修而不能使用,有的是因城市建设或道路改建而被埋、被圈占或擅自拆除。以上种种情况都会使其在灭火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延误灭火时间,从而小火酿成大灾,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此外,还有某些单位个人私自打开消火栓取水,不仅造成大量水的浪费,同时也影响了消防用水的正常取用。
 
  4、人工水体和天然水体
  城市内的人工水体和天然水体,如消防水池、喷水池、水井、水库、江河湖泊等,是城市消防用水重要的备用水源,应该加以重视这方面的建设管理。
 
  有些城市还有相当一部分重点消防单位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池,有的虽然设置了消防水池但水池容量不够。一些水池或水井将在建筑群中间,消防车无法取用。如在1997年11月30日在思明集美灌口信意香庄因电火花引起的特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32万余元,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该地缺少消防水源,又没有按消防监督部门的整改意见增设消防水池所致。
 
  在旧城区、居民房屋密集地段,供水管道管径偏小,而且管道陈旧,不能满足消防加压要求,依靠室外消火栓显得力不从心。而在这些地区目前大多没有设置可作备用水源的公共消防水池,因此在发生火灾时,容易因缺水而小火酿成大灾。如思明市厦港、大同路一带。
 
  不少城市在规划建设中不注意保护海洋、河流、溪沟、池塘等天然水体,在修建道路、建筑物或其它市政工程设施时,将一些天然水体被填埋。一旦市政给水管道建设跟不上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将造成这些地区消防用水的严重缺乏。同时,在有的天然水体沿岸一般都没有修建通车道路和消防取水设施,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取水困难。
 
  二、对消防规划中给水规划对策的探讨
  消防供水是城市消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及时扑救城市火灾,必须十分重视城市消防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
 
  城市消防用水主要依靠城市供水系统,因此应尽快完善城市给水管网及消火栓、加压泵站和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海洋、江河湖泊等天然水体作为补充备用水源,建设通车道路和取水设施。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消防供水体系,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充足的水源。
 
  针对城市消防给水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特提出以下规划对策。
 
  1、加快城市水源的建设
  各个城市应根据当地水源的实际情况,制定确实可行的水源规划,适度超前地采用用水标准,满足不断发展的城市建设需要。对于大面积缺水地区,应加快给水厂的规划建设,合理布置给水厂,挖潜改造旧水厂,提高制水能力。小面积或局部缺水地区,尤其城区的一些边远村镇,可针对性地规划建设调节水池,利用夜间补充水量,保证白天和高峰期的供水要求。
 
  2、大力新建城市供水管网和改造旧城区管网
  在搞好水厂建设的同时,应加强城市给水管网的建设。城市应采用环状管网供水方式,并进行合理供水分区,分区间以连通干管连接,提高各分区的供水可靠性。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城市给水管网进行合理的技术改造,对管路网络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实现计算机优化调度,实时对管网的水量、水压进行监控,加强管道的检漏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事故,提高管网的综合输水能力。
 
  在给水管道的设计和建设中,管道管径的确定必须符合生活、生产、消防等各方面的综合要求,由城市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以保证消防供水的水量和水压。规划建议对在城市道路特别是主干道下铺设给水管道,应作出必要的规定,城市道路的给水管管径不得小于300毫米;在小区内部道路,凡是按规定应装设室外消火栓的位置,其给水管管径一般不宜小于200毫米,小区内部设有消防泵房时,其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
 
  3、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消防供水压力
  城市的给水管网水压平时一般可以满足要求,但在一些地势较高的地段、旧城区和管网末梢供水压力往往很难满足消防要求。针对目前采用的低压消防体制,建议在供水压力较低的地区和特别重要的地区,结合成片开发建设或改造,建设集中加压泵站及相应的给水管网,并且最好与生活、生产用水加压泵站合建,贮水池兼作消防水池,节约投资,保证水质。当火灾发生时,加压泵站立即启动,使区内给水管网形成临时高压,保证消防直接用水的水量和水压要求,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高度重视室外消火栓的建设管理
  现在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严重不足,已经成为消防供水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对于今后成片开发区,要求建设开发部门严格按照规划同步铺设管道和消火栓,要求一步到位,不欠新帐。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尽量靠近十字路口,间距不应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规划建议在旧城区中房屋密度大、巷道长而多的地段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城市道路宽度大于60米以上的,在道路两侧按照不超过120米的要求都设置消火栓。对一些高层建筑、工业厂房和重要建筑,应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室外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
 
  充分重视室外消火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城市消防部门应和供水、建设等部门协调好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上的关系,把已建的消火栓纳入统一管理、维护,明确责任分工,并成立专职机构,负责检查和维护,建立卡片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测,对损坏的消火栓应及时维修,确保消火栓的完好率,随时处于备战状态。消火栓的移动或拆除必须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此外,加强其他部门专用取水点的建设,避免随意私自开启消火栓的现象发生。
 
  5、切实搞好消防水池的建设和管理
  在城市的旧城区,消防条件差,房屋密度大,耐火等级低,道路狭窄,室外给水管和消火栓往往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作为一种传统消防措施的消防水池,对于这些地区来讲是一种比较有效、必要的消防设施,但很少设置。因此必须及早地规划建设这些公共消防水池,每个消防水池容量至少应为100~300立方米。规划建议在设有或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泵站的地方,应结合泵站修建相应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池水源可取自市政给水管网,也可取用天然水体。消防水池最好与生产、生活用水水池合建,并要求不仅作为自用,当临近建筑或地区发生火灾时,也能通过附设的管道、消火栓取水扑救。消防水池的容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当与生活、生产用水水池合建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用水不被动用。消防水池建设时应留出消防车使近的通道,离建筑距离15m以上,保证消防车吸水高度不超过6m,保护范围不超过150m,设立明显的标志,严禁占用。
 
  加强对消防水池的管理。首先明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制定并切实执行消防水池管理清扫制度,防止消防水池因各种因素淤积,水质恶化。
 
  在城市规划和开发建设过程中,消防水池宜结合城市广场或大型公建前的喷水池、公共绿地和公园内的水池等设置、建设,这样既可美化城市环境又可作为一种消防补充水源。
 
  6、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天然水体
  天然水体这些水源往往被忽视,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江河湖海在城市给水管网的消防水源不足时予以补充,是不可或缺的补充水源。尤其在战争或强烈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下,城市供水系统可能受到破坏而中断,此时天然水源的作用就显得特别的重要了。由此可见,规划兴建完善的天然水体取用设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针对目前由于开发建设使天然天体日趋减少的现象,要求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中注意保护天然水源,不得随意侵占和填充,保护天然水源周围的绿化隔离带,防止水体污染。
 
  为了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必须修筑一定的取水设施才能将天然水源抽取用于火场。规划建议首先利用现有通车码头,建设固定的消防取水口和加压设施,保证枯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并设立明显标志,严禁违章占用或堆放物品,保证不小于5m的消防通道以保证消防车可以驶近取水。然后在其它码头、湖泊、溪流、海洋等水体沿岸合理地规划消防取水点,根据规划逐步建设固定的消防取水口、加压设施和通车道路。消防取水口的建设应与城市景观很好的结合。

  三、结语
  城市消防关系到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面临着不断发生的城市火灾的严峻考验,我们应当不断完善改进城市消防设施,为扑灭火灾创造有利的条件、切实的保障。城市消防规划指导着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其中城市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更是不可缺少、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城市消防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中,必须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给水规划,考虑到经济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超前性的要求,以确保城市消防用水的安全可靠性。
 
  参考文献:
  1、《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王炳坤编,天津大学出版社,1994
  2、《对城市消防规划及消防给水规划的探讨》,吴学伟等著,《给水排水》2000年10月总第36卷第2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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