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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排水施工中的若干通病及防治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用建筑及大型综合性的公共建筑发展迅猛。这些建筑对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要求极为严格,引发人们在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提高要求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提高施工安装质量。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关键词:消防给排水;施工;通病;防治措施

  一、主要存在的通病

  1、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存在的通病

  1.1 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

  (1)、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

  (2)、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

  1.2 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

  (1)、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2)、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使用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1.3 水泵接合器的位置设计不合理,相关单位因为二次装修或者为美化环境而将水泵接合器遮挡,导致消防车难以和水泵接合器连接,无法使用。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通病

  2.1 管材选型及管道局部处理不当:

  (1)、按规定,报警阀后的管道应用内外镀锌钢管(俗称“热镀管”),部分施工单位只顾施工成本,不顾工程质量,选用的是单层镀锌钢管(俗称“冷镀管”)。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5.1.9条规定,“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经统计,由本人负责过的十个工程,极少数单位能自觉在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加设套管。如建发五缘湾营运中心写字楼,也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2 管道固定不牢,规范中对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有详细规定,但施工中符合规定的很少,间距过大,随意性大。管道支架之间的距离,有4m的,有6m的,甚至更大。检查中用手摇,整个管网都在颤动。按“规范”规定,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但自认为管网很牢固,不设防晃支架的施工队伍不在少数。

  2.3 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1)、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造成火灾时,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

  (2)、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存在隐患。

  2.4 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部分工程甚至没有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2.5 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缩小了保护的范围。土建施工单位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

  2.6 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2.7 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

  (1)、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未采取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

  (2)、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或者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甚至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等等,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2.8 规范规定,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实际情况是很多工程为了节约占地,把报警阀组安装在管道井中或安装在楼梯底下无法用作其他用途的窄小地方,相当多的工程报警阀组地面排水设施漏设,试验时无处排水。

  3、 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方面的通病

  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 MPa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 MPa时,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低于1.4MPa;当设计压力>1.0MPa时,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而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而不进行管道严密性试验,有些工地有试验,但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二、存在通病的根源

  1、部分设计单位对消防设计重视不够,没有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有的虽有制度,但流于形式;有的设计人员对相关规范不熟悉,凭印象、经验设计。

  2、部分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低,综合素质差。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固定的消防安装队伍,接到工程随意转包;有的单位出卖资质,随意让人挂靠,平时又疏于管理,到了验收时一问三不知,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在检测验收时根本无法检查,给建筑消防的安全使用留下了隐患。

  3、 是施工单位使用不合乎消防规定的消防产品和构件进行施工,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降低消防工程施工标准。目前,消防工程专业施工队伍多,相互竞争激烈,出现争相压价的局面,部分施工企业就靠偷工减料等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工程质量无从保证。

  三、解决通病的对策

  1、设计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图纸的设计,配备足够的具有消防专业设计经验的设计师进行消防设计,并且根据最新颁布的消防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图纸设计。

  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培训制度,消防工程的施工规范修改频率相对较快,施工单位应在新的规范颁布实施时,就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规范进行细心领会,并要吃深吃透,特别是规范中的强制性规定,施工单位应重点对操作人员进行深入技术交底。

  3、 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的监管,加强对工地现场施工人员的核对,不定期、不定时的对在建工地进行抽查,抽查时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员进行点名,检查是否与上报的人员相符,查到属于挂靠项目的,坚决依据建筑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对于隐蔽部位,应从材料开始把关,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投入施工,施工中应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施工操作规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隐蔽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隐蔽。

  5、大力加强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发布通报的时间相符。

  四、小结

  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广大干部群众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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