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城镇供水厂水质检验工作可由水厂化验室单独完成或与其所属单位的中心化验室共同承担完成。 2、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可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和需要酌情增加。 3、对于部分检验频率低、所需仪器昂贵、检验成本较高的水质指标,无条件开展检验的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关项目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