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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沟槽土方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

  • 资料大小:7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5-09-25 14:52
  • 发布作者:怕怕顶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1管道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1.1测定管道中心线及附属构筑物位置,并标出与管线冲突的地上、地下构筑物位置; 1.2核对永久水准点,建立临时水准点,核对接入原有管道或水道接口处的高程; 1.3施放挖槽边线、堆土界线及临时用地范围,测量管线地面高程(机械挖槽)或埋设坡度板(人工挖槽); 1.4将以上成果整理成测量放线成果单交公司测量班复测并签字。 2中心桩、方向桩及水准点应设置固定可靠,以免损坏。 3施工前对原有地下管线要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后才可施工,如未联系损坏原有地下管线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后果。 4沟槽有可能危及地上建筑物及电杆安全时,应采取预防措施,重要措施应会同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5沟槽穿越不宜中断的原有道路及排水管时,应根据具体要求设置临时道路和临时排水管。 6管道结构外两侧工作宽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7根据不同的土质按设计要求采取不同的沟槽放坡。 8机械挖槽应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或破坏,应预留200m土层待人工整平,如不慎扰动槽基严禁用土回填,槽底标高不得高于设计标高及不得低于设计3cm,堆土应距槽边1米以外。 9沟槽施工应严防槽底被水浸泡,如雨季施工应尽量缩短单次开槽长度,并采取措施严防雨水进入沟槽,挖槽见底后应立即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应留20cm保护层。 10设计范围以外的不可预计地基处理,应由公司会同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及甲方共同研究确定地基处理措施,并办理变更设计或洽商手续。 11管道回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 12当管道结构全部或部分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合理选择排水方法,防止地基扰动。 13指导文件 13.1CJJ3-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2SOP10.3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程序; 13.3市政施工技术规程; 13.4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3.5深圳市东深三期中西部输水管道工程管道施工暂行及补充规定; 14.0记录 14.1沟槽隐蔽验收记录 14.2沟槽测量放线记录 14.3土方回填密实度报告 14.4沟槽、回填质量检验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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