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设计依据 1.1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资料。 1.2建筑等专业提供的作业图和有关资料。 1.3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 2.设计范围: 生活给水系统、生活排水系统、废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配置灭火器。 3.系统分述 3.1生活给水系统 3.1.1生活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水质水量满足园区用水要求。 3.1.2住宅区生活用水经二次加压后供应,供水系统分为高区和低区,生活调节水池有效容积为80m。九层及九层以下为低区,设计秒流量为20L/S;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区,设计秒流量为6L/S。 3.1.3园区总水表设于室外。给水管采用衬塑复合焊接钢管及可煅铸铁衬塑管件。卫生间内给水支管采用PPR给水管,热熔连接。 3.2生活排水系统 3.2.1卫生间排水经管道收集后,排至园区生活排水管网。排水出户检查井位置见室外管网图。采用伸顶通气单立管排水系统。 3.2.2排水管采用实壁UPVC排水管,粘接。 3.2.3地漏水封高度不小于50mm。排水立管检查口距地面或楼板面1.00m。地面清扫口表面与地面平。 3.2.4卫生洁具由用户选型,卫生洁具穿楼板留洞位置由甲方确定。全部给水配件均采用节水型产品,不得采用淘汰产品。坐便器冲洗水箱容积不得大于6L。 3.3废水系统 泵站和车库内设集水坑,坑内设潜水排污泵。潜水排污泵为高低水位自动控制:低水位时停泵,高水位时启动。压力排水管采用衬塑复合焊接钢管。地下室人防工程地漏采用防爆地漏。防爆地漏及排水管应在土建基础中预先埋设,管道采用离心排水铸铁管,卡箍连接。 3.4消防给水系统 3.4.1园区消防设计标准: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5L/S,室外消火栓设计用水量20L/S,设计火灾延续时间按2h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用水量30L/S,使用时间按1h计。 3.4.2消防用水接自市政给水管网。地下室设一处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积为360m,贮存一次灭火全部室内外消防设计用水量。高位消防水箱设于园区4#楼屋顶消防水箱间内,高位水箱有效容积为18m。 3.4.3采用单栓单出口消火栓箱体,消火栓箱体、箱门采用钢制。消火栓箱内配∅19水枪、DN65消火栓、25m∅65衬胶水龙带、消防水泵按钮。消火栓口高出所在地面1.10m。采用减压稳压型消火栓。 3.4.4园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一个系统,系统管道在室外为环状管网。 室外消防设施见其它设计单位图纸。 3.4.4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采用焊接钢管,焊接连接。 3.4.5地下室及地面上各层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给水系统。选用68℃感温级玻璃泡喷头。除部分风道附近的喷头采用下垂型喷头外,其余地下室喷头均采用直立形喷头,地面上各层喷头类型根据是否有吊顶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和卡箍连接(DN>=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