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设计依据 1.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50045-9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设计条件 1.本工程保护九个独立的防护区域,地下一层、二层和四层4个防护区,设置一套管网组合分配系统,钢瓶间设在二层;二层、三层和四层5个防护区设置一套组合分配系统,钢瓶间设置在三层。具体参数见数据表。 2.本设计各防护区域均按全淹没灭火方式设计。管网系统设计工作压力4.2MPa。各机房的设计喷放时间不大于8秒,其余防护区的设计喷放时间不大于10秒。 3.本工程防护区域按最低环境温度为10℃设计灭火剂用量,最高环境温度为30℃校核。 三、本系统具备的基本功能(需配合气体灭火报警联动系统完成) 1.防护区域应具有火灾自动探测、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功能。 2.具有系统自动、手动和人工应急强制启动方式(柜式装置无人工应急强制启动)。 3.在自动方式下,系统应具备在两种不同类型火灾探测器复合动作的情况下,自动释放七氟丙烷灭火剂灭火的功能。在开始释放气体前,具有0-30秒可调的延时功能,同时在保护区内外可发出声光报警,以通知人员疏散撤离。 4.在手动电启动方式下,人员可在保护区外,利用启动按钮启动七氟丙烷灭火设备,气体释放前同样具有延时声光报警功能。(这种手动启动方式在自动状态下同样有效)。 5.在系统因电或控制装置故障等原因造成灭火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无法电启动时,可以在瓶组间利用人工气动或机械的方式释放七氟丙烷气体灭火。 6.无论是采用自动或手动按钮方式启动了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时,在开始释放前的延时阶段,均可以在区域外利用手动紧急停止按钮,终止系统的进一步动作。 7.每一只七氟丙烷储瓶都装有压力表,具有检漏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