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改建工程中,现况混凝土墩台改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梁顶升后进行墩台加高施工时,顶升(卸落)用的千斤顶应完好、有效。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千斤顶顶升(卸落)作业时,必须备保险垫木,当主梁顶升(卸落)高度符合要求时,立即在墩台上放入保险垫木,待确认垫木稳固后,方可落梁,严禁千斤顶长时间承重;同一端顶升(卸落)使用的千斤顶规格、型号应一致,顶升(卸落)时,起落速度应均匀、一致,每次升降行程不得大于10cm; 两端主梁顶升(卸落)应对称、交错进行,不得同步升(降);新浇筑的墩台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方可安装主梁。 (2) 主梁拆移后进行施工时,吊梁应采用起重机进行,现场使用起重机时应按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操作。 (3) 采用凿岩机凿除原墩台混凝土时,应符合机械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原墩台不全部拆除时,不宜采用爆破方法进行;需采取爆破方法拆除时,应符合爆破作业相关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