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厂区及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的饱和蒸气压力不大于0.7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室外供热管道安装。
2 施工准备
2.1原材料要求
2.1.1无缝钢管、焊接钢管、冲压弯头、阀门、型钢具有产品合格证,管道组成件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重皮等缺陷,表面不得有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和凹陷。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
2.1.2管件、法兰、螺栓、电焊条
2.1.3石棉橡胶垫、石笔、小线、铅油、机油等
2.2作业人员要求
2.2.1从事本标准适用范围内管道工程施工的焊工及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2.2.2工程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2.2.3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管工、气焊工、油工、起重工、瓦工、砼工等。施工人员已经过技术及安全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