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技改扩建工程在原厂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现有厂区内,保留现有的8万吨级干船坞、7万吨级船台、现有的1号2号舾装码头和部分设备,原有的厂区内的构筑物均拆除后在老厂区内重新布局新建)。 本技改扩建设计年造船能力150万载重吨,年产5~10万吨级船舶25~30艘。新建40m×550m干船坞5座,新建、扩建舾装码头2250m, 以及与上述建设规模相应的造船生产设施、生产辅助设施及生活设施;并对原厂区1号干船坞、7万吨级船台生产和生产辅助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估算48311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中的有关规定,应当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于2007年8月委托某某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资料,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后,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针对本项目制造中所使用的X射线探伤设备,本次评价内容不含放射性评价。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评价单位进行放射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