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4.3.1评价范围 (1)地表水 长江南通段为感潮河段,平均流量>150m3/s,属特大型河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温排水评价范围为电厂排放口上游5km,下游10km。水质评价范围为排放口上游5km,下游10km。 (2)地下水 评价范围为临时灰场界外100m和沙洲灰场界外500m范围内。 2.4.3.2评价因子 根据本期技改工程特点及南通地区环境特征,水质评价因子确定为COD和石油类,灰场对地下水的影响评价因子为pH、F-,温排水的评价因子为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