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1评价原则 1、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以主要环境要素和影响因子为评价对象,突出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的评价。 2、采取收集资料、类比调查、资料分析及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进行评价,在评价中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公众参与采用座谈会、调查表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 3、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从环境保护角度作出结论,提出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并力求使环保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为项目审批部门的决策、设计部门的设计和建设单位的施工、管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