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排水规划 根据某市总体规划的规定,市区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目前为雨、污合流的地区,应在城市发展和旧城改造的过程中,逐步过渡到雨、污分流。工业企业及医院有害污水,应先在内部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直接排入某江或汇入城市排水系统。 某市总体规划安排建设两座污水处理厂,江南、江北各一座。江北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规划中的江北新区(即夏埠)的生活污水。江南污水处理厂(即本工程)厂址在西湖西南侧,一期工程规模为5万t/d,处理除江北以外的城市雨、污合流污水。截留倍数n=1.5。城市雨、污合流污水经截污管道、自流或经污水提升泵提升后汇集于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尾水排入某河,最终入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