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前言 T化工厂为满足市场需求,拟投资7600万元人民币进行新型系列PVC产品开发,建设球型树脂、掺混树脂等PVC新型号树脂3.5万t/a,从而使该厂PVC聚合能力由6.5万t/a提高到10万t/a。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工程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T化工厂委托T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编制人员在现场踏勘和初步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的编制工作,现提出T化工厂新增3.5万t/a球型、掺混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