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5.1. 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总量控制、事故风险分析及应急计划。 1.5.2. 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生产废水192t/d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十二圩港,最终排入长江。十二圩港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长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出水水质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根据导则判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应为三级。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 (3)噪声影响评价等级 噪声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