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多年开采造成原有地貌破坏,其中治理区地块4 为坑塘,深约4-5m,有积水,面积5.2943 公顷;地块8 为采坑,深约3-4m,面积1.9404 公顷;地块9 为坑塘,深约13m,有积水,面积2.0672 公顷;地块1、2 为砂石料厂,面积4.4895公顷;地块3 有建筑垃圾,面积2.5989 公顷;地块5、6、7 为生产废弃露天矿山,面积7.0132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