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监理范围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安全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各方关系的组织协调。 二、监理工作内容 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们将按照合同相关要求及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和惯例、有关业主对本工程的相关管理规定,遵守正确的管理和工程惯例,使用适当的先进技术和安全有效的设备、仪器、材料和方法,为业主忠实的服务。监理服务的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造价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为他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程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19、签发交公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