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2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 本工程拟投入监理人员30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土建专业监理人员7人,设备专业监理人员6人,工艺管道专业监理人员6人,焊接专业监理人员1人,电气仪表专业监理人员2人,筑炉专业监理人员1人,防腐保温专业监理人员1人,合同/造价专业监理人员1人,HSE专业监理人员2人,信息/文控员1人。 2、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所授予的权限,并领导监理机构的全面工作,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对外向项目业主负责,其主要岗位职责是: 2.1.1负责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确定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人员的工作; 2.1.2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1.3全面负责和主持项目监理业务工作;保证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有效实施; 2.1.4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2.1.5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其认真执行; 2.1.6审核并签发工程《开/停工指令》和《复工令》以及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 2.1.7主持工程协调会;巡视施工现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承包人整改; 2.1.8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1.9审核和签署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等报告; 2.1.10审核并签署《工程计量报审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决算》; 2.1.11组织分部、单位工程预验收,并签署相应的报告;签署项目竣工资料;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并按规定签署意见; 2.1.12负责协调项目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处理索赔;就重大事项与项目业主、承包单位进行协调等; 2.1.13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专题和阶段性报告,编写《监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