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以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监理规划》为依据,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特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第三总监办所辖四个标段(刘家窑—崇文门站)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同时,各驻地办可根据本标段工程具体情况,对本细则予以补充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