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实施阶段重要的具有可操作性文件,也是归档的重要资料。监理实施细则要分阶段在各个不同的专业工程施工前编写完成。监理实施细则一般可参照相关的范本文件编写,主要是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至少包括监理规范明确的4项主要内容,不得缺失。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审,总监审批,盖监理部图章,否则为无效文件。监理实施细则现场监理部存放,供内部学习和各级检查。 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分专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进行编写,并在专业工程施工前完成内部交底和向施工单位的交底,填写《监理工作交底记录表》、《监理工作内部交底记录表》。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除按各专业分别编制外,还要根据工程内容及要求编制资料管理、工程测量、原材料及平行检测、工程监测、远程监控、旁站监理等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还包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各个专项的安全监理实施内容,根据工程强度及内容在必要时还需另编机械设备、起重施工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