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省、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简称。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指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一”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附件二”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配备的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针对建筑工程特点,在防护、技术和管理方面所制定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7、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于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一般包括在《监理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