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成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2、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监理单位应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二、监理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专业监理负责到公司经营部领取下列物品: 1、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收发文登记本、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到表 8、项目所需办公用品(如:安全帽、稿纸、签字笔、项目公章、见证取样章、钢卷尺等)。 9、监理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