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细则将工程划分为七个分项工程分别是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吊顶工程、涂饰工程、门窗工程、砌块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为工程中的一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列出主要的工序,在每一工序(或其中某一部位)结束后,承包商应通知监理工程师,经检查(或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