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各施工单位对监理部所作出的决定持不同意见,并认为与本工程合同不符时,有权以书面形式提请监理部对该决定重新予以确认、撤消和更改。本细则是为执行思林水电站厂区防渗工程各施工合同文件而编制的,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部均应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