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四、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1)熟悉图纸,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书面交建设单位转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按,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执行。 (3)审查并确认总承包单位选择分包单位。 (4)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文件,并尊照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监理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5)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和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进度。 (6)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与主要设备的订货,审核其质量、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 (7)审核及会签工程变更文件。 (8)组织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9)定期主持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10)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和监理情况。 (11)认定工程质量与进度,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 (12)审查工程造价及竣工决算。 (13)督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消防、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14)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