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监理人员守则 1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规定,抵制一切不良风气,树立监理队伍的良好形象。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辽宁省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准则、规章制度及招标合同文件、设计图纸。 3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牢记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把质量关,一切工作均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开展。坚持三不:不按合同规定程序办事的不能施工;不遵守规范和准则的不能施工;质量问题不处理的不能施工。 4发生变更和质量事故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说话,实事求是,不得一味为承包单位开脱责任和争取经济利益,损害国家利益。 5监理人员应按“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6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施工队伍,推销产品和材料。 7不得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不得与承包单位发生不正常的经济来往。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8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打麻将,严禁赌博和酗酒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