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监理工作范围: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工程的组织协调。 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督促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6、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拔分包的单位; 7、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期中付款凭证; 8、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审核、业主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9、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10、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实施预控措施; 11、按要求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分阶段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4、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1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报业主; 16、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7、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意见;检查各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是否已提供相应产品的合格证; 18、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19、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 三、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以及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