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 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 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 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 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 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 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 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 集团公司决策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 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 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 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 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 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 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 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 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 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 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 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 采供管理部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 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 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4.2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 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4.4 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 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 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 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 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 直管项目(公司)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5.1 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5.2 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5.2.1 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 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5.2.3 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2.4 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3 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5.4 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5.5 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5.6 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6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6.1 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4.6.2 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6.3 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4.6.4 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4.6.5 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1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1.1 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5.1.2 建档要求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5.2 质量教育制度
5.2.1 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
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2.2 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
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2.3 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
5.2.4 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
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
5.3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
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
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
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3.1 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2 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3 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3.5 三检制度
5.3.6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工程
质量报告制度
5.4.1 月度(季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1 质量事故分类
6.2 事故报告
6.2.1 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
6.2.2 发生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3 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6.3 事故调查处理
6.3.1 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严重和一质量事故由子公司或直管
项目组织调查处理。由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问
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
决不放过)提出书面报告。
6.3.2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6.3.3 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者,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凡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7 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