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监理论文
  3. 内容

某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建筑总面积:。
1.4、工程技术指标依据:
1.4.1、使用年限为50年;
1.4.2、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建筑;
1.4.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1.4.4、工程防火等级为一级防火;
1.4.5、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
1.5、  质量目标:合格。
2、监理依据
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
2.4、 地下一层人防地下室全部施工图;
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及政府的有关规定;
2.6、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7、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人防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3.1、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3.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3.3.1、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3.2、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3.3、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3.3.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3.3.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3.6、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3.3.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4.1、钢筋工程
4.1.1、钢筋除锈不能冷拉,冷拉除锈即不能控制拉伸率,也不能控制强度,在接受核爆动荷载作用时,达不到设计承受力,将会使结构遭到脆性破坏。
4.1.2、钢筋代换:建筑工程常用的钢筋等强代换法不适用于人防工程,如果要进行钢筋代换,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
4.1.3、拉结筋数量:在核爆动荷载作用下,结构瞬间受正、负压荷载作用,受拉与受压钢筋有一次相互转换。拉结筋可保证受拉筋和受压筋的共同作用。密置的拉结筋可防止碎块脱落,保持混凝土的整体性,已保证构件在延性状态下发挥抗弯的作用,不设或少设拉结筋,必将降低结构的抗力。
4.1.4、钢筋绑扎定位:底板的支架底脚,应垫在垫块上,不能直接支到垫层上,否则就要在支架立柱靠近下端焊上止水翼环。
4.2、模板工程
4.2.1、墙模板对拉固定与对拉件的防水处理
4.2.1.1、临空墙及掩埋的对外墙对拉螺栓不允许使用套管,且杆件中间要焊上方形止水板,止水板中孔周围要施以满焊,以防渗水。
4.2.1.2、拆模后,将螺栓沿堵头垫块形成的平凹底面割去,再用膨胀水泥砂浆填平封堵。
4.3、孔口防护工程
4.3.1、人防门框
4.3.1.1、钢门框固定支撑件要落在大地上,即支撑到混凝土垫层上,不允许支撑在钢筋网上层网片上;
4.3.1.2、防护门框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MM,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安装时越小越好。
4.3.2、门框墙混凝土浇筑
4.3.2.1、门框四周配模时,对缝隙应设填充物以防漏浆,门框与混凝土墙面一样平;
4.3.2.2、在浇筑门框混凝土时,必须跟踪监视钢门框的位置和垂直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浇筑混凝土要均匀投料,小心振捣,不要猛烈震荡模板,以防门框变位;
4.3.2.3、封堵门槛前留宽500MM,深150MM的沟槽。
4.4、穿墙套管
4.4.1、对风、水、电的设计预留套管不得漏装。其中风套管出墙100MM,水、电套管出墙55MM(墙面的抹灰厚度);
4.4.2、套管要除锈,应事先检查有无裂缝,最好用无缝钢管(通风短管除外);
4.4.3、穿墙套管的密闭翼环周边应满焊,穿墙套管(短管)加工完毕后,在其外壁刷冷底子油一遍;
4.4.4、测准穿墙套管(短管)的轴线位置和标高后,把套管与周围钢筋点焊牢固。管子的中心线与墙面垂直;
4.4.5、在混凝土浇灌时,要有专人负责看护防止位移,套管周围混凝土要振捣密实。同时要把周围的气泡除掉,以免造成渗水的通路;
4.4.6、穿墙套管的密闭和压盖应于穿线后及时进行。
4.5、通风:凡设计注明用专用设备厂的产品,不得用一般厂家或自制生产。
4.6、排水压力钢管除锈后刷二遍防锈漆,地下部分刷二遍沥青漆。
5、人防工程的重要质量控制点
以下部位为人防工程重要质量控制点,界时,施工单位“三检”合格后,必须通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验收:
5.1、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混凝土浇筑前;
5.2、三防门框立好后;
5.3、侧墙壁钢筋绑扎完毕封模前;
5.4、顶板钢筋绑扎完毕混凝土浇筑前;
5.5、主体完工;
5.6、主体工程分部验收;
5.7、单位工程全部完工;
5.8、隐患整改的复查;
5.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本人防工程的其它未尽事宜按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某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http://m.civilcn.com/jianli/jllw/1310194481146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