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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编制依据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2)《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3)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有关测量规范
  (4)水布垭水电站大坝和溢洪道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中有关测量的条款。
  (5)《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程规范汇编》
  1.2本细则适用于水布垭水电站大坝及溢洪道工程施工测量工作。
  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
  2.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
  2.2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2.3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
  2.4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
  2.5承建单位编报的测量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
  (2)执行规范及依据;
  (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
  (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测方案;
  (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
  (7)竣工资料编制;
  (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
  2.6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
  2.7承建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技术措施实施各项测量任务,对各类资料上报时限作如下规定:测量项目成果上报时限控制测量成果 测量完成后7天内报送局部地形测量成果 测量完成后7天内报送放样测量成果 放样后报成果砼校模成果 砼浇筑前24小时报送断面及收方成果(报业主)每月25日前报送竣工测量 项目竣工验收前14天报送以上测量成果报送均需填写测量成果报审表,经承建单位测量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2.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对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
  2.9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
  3. 控制测量
  3.1本工程的首级控制基准点由业主单位向承建单位提供。承建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中心报告,如有异议,由监理中心转报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单位才能启用该成果。
  3.2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并应在施测前7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中心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该成果必须经监理中心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
  3.3承建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控制点,一经发现有位移或破坏,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或重建。若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承建单位应提出申请,报监理中心和项目法人批准。
  4. 施工放样
  4.1承建单位对各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测量规范执行,确保放样精度满足设计要求。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4.2关键部位的放样措施必须报监理审批。如基础开挖开口线、坝轴线、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轴线点、混凝土工程基础轮廓点等放样,监理将进行内、外业检查和复核。
  4.3每块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模板的形体尺寸检查,并将校模资料整理上报监理审查,内容包括:测站、后视、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差异量等。
  5. 施工期变形监测
  5.1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对部分关键部位进行施工期变形监测。
  5.2施工期变形监测的重点是对大坝及高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根据设计提供的变形网布网方案,承建单位应做好工作基点的选埋工作,所有观测点、沉降点均必须与变形体牢固结合,工作基点必须深入基岩。
  5.3承建单位应上报的变形观测技术方案和观测纲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复核变形观测初始值,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
  5.5承建单位应及时汇总、整理变形观测资料,并上报给监理工程师,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6. 机电及消防测量
  6.1根据机电及消防安装施工实际情况,进行旁站监理或独立抽查复测,并对野外观测数据全部复核计算。
  6.2测量监理工作内容:测设安装轴线与高程基准点、安装点放样、安装竣工及检查测量。
  6.3承建单位的放样、验收或检查复核资料须经监理签字确认,并将其整理归档。
  7. 竣工测量及其他
  7.1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应向监理中心报送下列资料:
  (1)实测竣工地形图,比例尺在(1:100)~(1:1000)范围内酌情选定。
  (2)按规范要求实测竣工纵横断面图。
  7.2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完成必要的签证工作。
  7.3资料整理
  (1)承建单位及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编工作。
  (2)竣工地形图应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成图方法、比例尺、制图日期等基本要素。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桩号、中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布置示意图,对每份归档资料均附有编制责任表。
  (3)提交的各项成果资料应项目齐全,数据正确,图表清晰。
  (4)应归档的竣工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控制网全套成果;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2)竣工建基面地形图及主体部位纵横断面图;
  3)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
  4)工程量计量台帐(报送业主);
  5)施工期变形观测资料;
  6)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7)施工场地竣工地形图、平面图。
  (3)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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