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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职责

驻地工程师办公室工作范围和职责
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将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义务,指导、监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常工作,保证质量、进度、费用目标的实现:
A. 全面主持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包括指导、检查、协调和评价全线计划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工作,统一拟订有关计划管理规程、程序的表格格式以及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的程序及图表;
B. 组织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在施工阶段的落实,敦促监理组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对各项计划的实施;
C. 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全线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审查施工图纸及工程数量清单,负责解释、协调处理技术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中遗漏、错误、含糊不清的问题;
D. 组织审查各段承包人总体施工方案及重大技术方案(含特殊工艺及技术处理措施),处理施工中的技术质量问题;
E. 负责管理全线合同文件,解释合同条款,协调处理合同文件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的问题;
F. 审查并签发承包人提交的延期和索赔报告、暂停施工及许可复工的通知等;
G. 组织审查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审查工程变更、计量支付报表及相关资料;
H. 指导各监理组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通过中心试验室对合同段试验工作进行监督,并按不低于20%的频率进行独立的抽样试验;
I. 深入工地,检查并指导承包人的质检、计量、合同管理工作;
J. 协调合同段承包人同业主之间的关系;
K. 组织对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并作好监理人事调配;
L. 汇总监理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上报的监理报告,报表及有关资料,综合核准后上报、外报及归档;
M. 签发有关文件、电报、信函;开具证明和介绍信;
N. 负责对监理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O. 负责党和国家或锡林浩特市重要文件的传达、宣传工作;
P. 参加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 全面主持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检查、督促、协调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处理违纪人员。
(2) 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3) 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方案及重大技术方案。
(4) 签发工程开工令、支付证书和其他指令。
(5) 审批工程变更。
(6) 解释施工合同文件中出现的含糊和异议,裁决诸如争议、违约等重大合同纠纷。
(7) 签发暂停施工及许可复工的通知、处理延期和索赔。
(8) 批准承包人代表及分包人、发出撤换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不称职人员及分包人的决定。
(9) 协调承包人和业主的关系。
(10) 签署需外报、上报的有关报表报告及监理情况通报等。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协助总监工作。负责所分管的监理工作,包括执行合同、规范及设计图,在总监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其分管的监理工作具有决定权。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在总监(副)的领导下,配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严格按规范要求监督承包人放线、放样,审查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及道路和构造物几何尺寸、标高等。
(2) 负责检查承包人对导线点、水准点的护桩设施保证不受损坏,如有变更需在图上说明。
(3) 承包人进行施工前测量时必须在场,随时抽测;各项测量记录要认真核对,经签认后,承包人才可绘制施工图。
(4) 审查承包人的检验申请,经现场检验校对后,如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才能签字认可。
(5) 配合道路工程师核准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
(6) 协助道路、结构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配合计量工程师进行收方计量,审核计算数据。
(7) 定期督促检查承包人使用测量仪器的精度。
(8) 完成总监(副)交办的其他工作。
道路、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在总监(副)的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本专业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计划。
(2)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 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时,应及时予以改正,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总监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会同设计代表,批示承包人作出处理。
(4) 在单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工程用料等,提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
(5) 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单项工程原始断面图、施工图、其他临时工程图及变更设计图,对工程变更应报告总监。
(6) 审批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单,配合材试、测量工程师,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抽检,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签发一般工程项目、工序的中间交工证书。
(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要向总监报告。
(8) 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有关资料,安排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档案。
(9) 当施工中发生涉及工程质量、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供总监处理时参考。
(10) 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支付证书。
(11) 组织领导和检查现场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现场专业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办理总监(副)安排的其他工作。
(12) 完成总监(副)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试验室
(1)指导、检查和协调本标段试验工作,组织本标段有关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管理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

(3)检查和评价承包人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

(4)检查和认证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设备及人员,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仪器、设备。

(5)对工程按规定的频率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并对抽样结果负责。

(6)承担合同段抽样送件的试验工作。

(7)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工程的试验管理工作。 

(8)参加重要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

(9)验核承包人在施工前所作的材料(包括土工、材质)标准试验和各种混合料组成配合比试验的结果。

(10)组织试验工程师和承包人试验室负责人联席会议。

(11)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试验、质量检验等章节的内容。

(12)负责试验室驻地气象情况的报告及有关气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规档。

(13)参加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14)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驻地试验室主任(材试工程师)
(1)负责驻地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监督和管理全线的试验工作。

(2)组织试验工程师和承包人试验室负责人联席会议。

(3)审查由驻地试验室办理的文件、指令及上报的报告、报表和资料,报驻地审核后签发。

(4)解释、处理技术规范及试验规程中有关试验方面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5)主持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种材料的标准试验及抽样试验;主持对承包人试验室的认定;主持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重要工程的试验工作。

  (6)完成由驻地交办的其它工作。
试验人员
(1) 在总监(副)、材试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并掌握本项目的试验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有效地进行工地材料试验和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
(2) 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现场取样、自采加工料取样、料堆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野外和室内检验试验。试验路施工和其他试验项目等工作均应旁站监督,所有试验记录必须经材试工程师复核签字后方能有效。
(3) 在材试工程师的指导下,完成必要的抽样试验。
(4) 对监理使用的试验设施进行维护和保管。
(5) 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6) 完成总监(副)、材试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监理人员
(1) 在总监(副)和道路、结构、测量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定施工范围内的旁站监理工作。
(2) 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做到有效的控制施工质量,及时反映现场发生的问题。
(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查记录承包人工、料、机的投入情况。
(4) 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要及时要求承包人纠正,对隐蔽部位和返工时损失较大的部位应切实监督。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必要时由总监发出书面通知。
(5) 在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核实承包人递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 绘制责任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定期不定期的向总监、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
(7) 参加现场检验、测量等工作。
(8) 办理总监(副)、道路、结构、材料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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