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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初探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初探

一、 建筑节能及相关术语定义
1、 建筑节能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及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节能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的管理,合理设计建筑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管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在生资源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的利用能源的活动。
2、 玻璃遮阳系数:通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3、 型式检验: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性能及其适用性所做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生产数量时进行。
4、 外墙外保温系统:由保温层、保护层和固定材料(胶粘剂、锚固件)等构成并且适用与安装在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构造的总称
5、 热桥:围护结构中包含金属、钢筋混凝土墙、梁、柱、肋等部位,在室内外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内表面温度较低(或较高)的部位,这些部位形成传热的桥梁,故称热桥。
6、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单位:W/(m2。K)。
7、 围护结构传热阻:(R)表征围护结构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为传热系数的倒数,单位:m2.K/W
8、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qH):在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计算温度,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采暖设备供给的热量,单位:W/m2
二、 涉及的相关标准
GB50411-2007(2007年10月1日实施)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132-2001(2001年6月11日实施)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验收规范
JGJ134-2001(2001年10月11日实施)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验收规范
DBJ41/065-2005(2005年7月11日实施)
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检测及验收技术规程
DBJ41/062
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
GB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三、 《规范》的特点及基本内容
1、 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而DBJ41/065-2005(2005年7月11日实施)中分为:外墙、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外窗/阳台门玻璃、阳台门下部门芯板、屋顶、接触室外空气地板/不采暖空间上部楼板等六个节能分项。
2、 规范共15章3个附录,其中1.0.5、3.1.2、3.3.1、4.2.2、4.2.7、4.2.15、5.2.2、6.2.2、7.2.2、8.2.2、9.2.3、9.2.10、10.2.3、10.2.14、11.2.3、11.2.5、11.2.11、12.2.2、13.2.5、15.0.5共20条强制性条文。
3、 单位工程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后进行,单位有原来的九大分部增大为十大分部,节能分部验收由总监组织甲方、设计、施工、质检共同参加,监理出具《建筑节能质量评估报告》,节能未经验收通过,单位工程不予验收。
4、 《规范》把节能分部分为十个分项: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2)、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气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3)、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4)、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5)、地面节能工程:同屋面节能工程;6)、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筏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9)、配电与照明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电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节能、调试等。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5、 复验、检测项目多: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有17项,见附录A
现场实体检验:1)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单位工程每种保温抽检3处)监理见证,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也可由施工单位自行实施检测。2)外窗气密性实体检测,每个单位工程每种外窗抽查不少于3樘,委托由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对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及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其检测方法、抽样数量、检测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在合同中约定(见表14.2.2)见建设部第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12条。
四、 监理在建筑节能质量控制应做的几点工作:
1、 要求建设方提供《图纸审核合格证书》及《建筑节能图纸审核备案表》
2、 熟悉建筑节能设计要求,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细则
3、 对涉及建筑节能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签认。
4、 对进场节能材料进行验收,需复试的应见证取送样。
5、 对建筑节能各工序进行验收签认。
6、 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应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
7、 发现施工单位不按规范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书面要求施工方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单独进行竣工验收,出具《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9、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五、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1、  《规范》要求材料、设备复试较多,实体检验及系统节能性检测项目较多,但建设部141号令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尚未包括建筑节能专项检测资质和检测内容,建议尽快完善建筑节能专项检测资质和检测内容,以利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计量认证,承担建筑节能专项试验检测业务
2、 《规范》明确:建筑节能工程做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并划分为10个分项工程,但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中的7.0.2外保温分部工程,把外墙保温划分为分部工程与《规范》第3.4.1矛盾,应按《规范》执行,外墙外保温应为分项工程。
3、  建筑节能设计文件与《规范》要求不匹配,建设部要求节能图审单列,但目前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并没有单列。
4、  各分部应按各专业验收规范和专用表格进行验收,不能代替、缺项和混淆,例如屋面保温层既要按建筑节能分部屋面节能分项填表验收,也要按屋面分部保温层分项填表验收;又如外窗气密性检测,既要按建筑节能分部外窗气密性检测,也要按建筑装饰分部外窗气密性、水密性和抗风压性检测。对此《规范》没有说明,容易产生误解,出现代替、缺项、混淆现象。
5、 《规范》中的各节能分项工程,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与其它验收规范一样,但在一般项目中《规范》要求全部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进行返工修理。只有当难以修复时,对于采用计数检验的验收项目,才允许适当放宽,即至少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即可通过验收,同时规定其余10%的不合格点,不得有“严重缺陷”对“严重缺陷”可理解为明显影响了使用功能,造成功能的缺陷式降低。
6、 《规范》明确:资料部分应包含影像资料。

以上是本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一些浅显认识,在此与大家共同探讨,有许多地方认识不一定正确,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周凤翔
                      200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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